1 位MW之友 92.0 km 排名
NO.1 郭燒麵
92.0 km 成績 : 24:35:08
HOT! 2015/02/27(五)
UTHK
香港
組別
174.0 km
92.0 km
最新參加人數
1

組別

174.0 km

92.0 km

起跑時間

13:00

08:00



賽事介紹 : 比賽日期
(首屆) 2015年2月27日至3月1日
賽道 A
起跑日期時間 2015年2月27日下午1時正
距離 174公里
累計爬升 9,500 米
完成時限 50 小時

賽道 B
起跑日期時間 2015年2月28日上午8時正
距離 92公里
累計爬升 5,100 米
完成時限 31 小時

報名註冊日期
(比賽日不接受報名)
正式報名 2014年11月06日,下午1時(本地時間)
截止 2015年1月31日

賽事主辦單位
Ultra Trail Hong Kong Limited

規則及規例

若參加者未能遵守這裡的賽事規則,可能會招致額外計時或取消資格的處分。賽事總監是全權隨時決定作出處分與否及如何處分,不設上訴。請參賽者細閱這些內容。

參賽條件
1.所有參加者必須: •了解參加長途越野賽跑比賽的獨特性和要求,比賽的賽道難度頗高,部分路段位置偏僻,一旦發生事故,救援人員可能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到達現場。
•各自進行賽前合適的鍛鍊及可以日以繼夜在山野間走動着,
•在比賽期間若遇到任問題都能獨立自主面對和解決,
•明瞭個人安全是依靠自己的技巧而非主辦單位(以下簡稱:賽會)的職責去協助參加者解決上述的問題。

2.比賽是半自給自足及年齡滿十八周歲或以上不分男女均可參加。
3.成功註冊的參加者(以下簡稱:賽員)必須在有賽會標記的賽道路線內比賽,嚴禁抄捷徑或近路。
4.賽員必須自力走畢賽道全程及須順序通過檢查點並在檢查點登記,嚴禁陪跑員或支援跑手陪跑。
5.若有賽員在離開賽道後欲繼續賽事,該位賽員必須徒步回到離開賽道地點才再可進入賽道繼續比賽。
6.賽員不可在賽道存放任何物品。賽會工作人員(裁判、救援隊或義工)若發現這些物品會隨時沒收 及棄置。
7.在比賽期間賽員須把自己的號碼布安放在各自身驅的前方可見的位置及不許把號碼布摺細。賽員在比賽期間也需要攜帶比賽正式電子計時晶片。
8.不亂拋廢物。
9.賽員不許服食禁藥或違規藥物。一經發現和有具體証據,賽事總監保留權利取消賽員參賽資格或比賽成績。
10.賽會已有公眾責任保險,但並不包括賽員及其支援人員的個人意外保險。賽會建議賽員須酌情按投買保險。賽員若擅自離開賽道,賽會一律不會負上任何責任。
11.賽員同意可讓主辦單位使用賽事期間的任何形式的記錄用作宣傳用途。

體恤別人
1.比賽期間遇到別人受傷或不適,應馬上協助。可以通知大會工作人員或直接致電到賽事中心。賽事中心電話會印在閣下號碼布上。賽事總監會因應賽員協助受傷或不適的人仕而耽誤的時間,在其完成時間中扣除。
2.主辦單位並沒有擁有賽道及比賽場地的業權。請時常準備與公眾人仕一起共用。
3.比賽時注意其他使用步道和車路的人仕。橫過馬路時絕對留意交通情況。
4.賽員比賽期間欲超越前方時請先揚聲及考慮在賽道較寛闊處和安全地點才進行。賽道中會劃分若干路段為「不准超越」區域,賽員嚴禁在此路段內超越位於前方賽員或其他人仕。
5.參賽者應愛護動植物及沿途公物。
6.若干賽道是穿越一些住宅區。賽員經過這些路段時需注意聲浪。
7.賽員應時常心懷感恩和善待大會工作人員和當地協助人仕。

半自給自足
1.每位賽員在參賽期間必須攜行所有「指定裝備」。大會工作人員會隨時隨地作出檢查,賽員應諒解和合作,否則可能招致被取消參賽資格。
2.賽會將在各補給站安排一系列食品和飲料供賽員在補給站範圍內享用,但賽員仍需自行決定比賽時 攜行糧水份量方可出發。
3.賽員可自行組織親友進行外間支援。賽員的支援人員衹可在若干補給站的特定區內進行外間支援(詳見「補給站和外間支援」)。
4.除上述特定區內,在餘地區一律不許賽員接受來自支援人員之任何形式支援。

電子計時晶片及記錄比賽事間
1.賽事的起點、所有檢查點和終點均放置電子計時晶片感應器/傳感器或掃描儀。
2.賽員在比賽期間衹可使用賽會指定電子計時晶片作登記已完成賽道的分段時間。賽事中心也可知道各賽員行進時間。
3.記錄比賽時間程序則容後公佈。

比賽截止時間
1.比賽截止時間是以賽員離開檢查點/補給站的時間為基準。若干檢查點在截止時間便會關閉。賽員必須在截止時間前離開檢整點才可繼續比賽。
2.任何賽員在截止時間後返回到該檢查點,一律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3.賽員通過了檢查點後可在截止時間前隨時返回該檢查點。屆時請通知那裡的大會工作人員及在特別 通道離開,該賽員的分段時間是按首次通過檢整點的時間為準。若該賽員在截止時間時仍逗留在檢整點也會被取消參賽資格。
4.賽員在終點截止時間後才能通過終點線將不會確認為比賽的「正式完成賽員」。

裝備

賽員須帶備所有個人裝備。雖則賽會將有例行檢查裝備,但仍然是賽員的個人責任去選擇合適攜行裝備足以抵禦變化莫測的天氣。賽會將隨時隨地檢查賽員攜行的「指定裝備」,若被發現有所缺少或不合符要求,該賽員將會暫時原地停下不能繼續比賽,直至補回或找到代替品後才可繼續比賽。為對其他賽員公平起見,將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作出時間懲罰甚至取消參賽資格。

「指定裝備」清單
1.能接收香港訊號的手機
2.兩個頭燈/手電筒(已裝電池)連備用電池
3.哨子
4.急救毯或同等裝備(规格:130cm X 200cm 或以上)
5.至少1公升的水或運動飲料(水袋或水樽)
6.食物(最少300 卡路里)
7.正式號碼布和電子計時晶片
8.連帽雨衣(用防水氣透氣物料縫製及接縫密封)
9.個人垃圾袋
10.現金/八達通
11.膠粘劑鬆緊帶(规格:80 cm X 3 cm 或以上)
12.閃爍的反光碗燈(晚上放在背包外讓司機看見)

建議攜行裝備
1.飲食用具、杯/碗 (所有補給站不會提供即棄飲食用具、杯/碗)
2.防磨劑/白凡士林
3.防曬用品
4.太陽鏡
5.行山杖
6.帽或頭巾
7.備用禨子
8.補溫衣物
9.備用照明工具
10.備用電池(照明工具、手提電話用)
11.賽區地圖
12.急救包(含:創可貼、無菌敷料、水泡護理、消毒濕巾、止痛藥或個人藥品)

寄存行李

賽員可寄存支援包到一個檢查點/補給站(位於賽程約一半距離)和行李包到終點。賽會不會為寄存行李內所有物品負上任何責任,建議賽員不應放進貴重物品。
1.每位賽員只許使用賽會提供的塑料袋寄存一個行李包到終點及一個支援包到下列地點:

賽道A : 檢查點 A10
賽道B : 檢查點 B 6
兩個塑料袋將放進賽員的「選手包」內。該塑料袋規格:容後公佈。

2.賽會衹會於賽事當天上午在比賽起點接受賽員寄存行李。屆時請按照大會工作人員指示進行。
3.上述檢查點和終點均設有行李區。當賽員通過了上述檢查點後賽會隨即把該賽員的支援包運到終點 行李區。
4.賽員可以親身或委托別人到終點行李區取回寄存行李,提取行李時必須出示賽員的號碼布。賽會 不會保存任何未取回行李。

額外寄存行李
1.賽員若有需要寄存額外行李到終點,可與賽會訂購「額外行李標籤」。每個「額外行李標籤」只可以寄存一件體積不超過八十升的額外行李。
2.每個「額外行李標籤」鎖售價為港幣伍佰圓整(HK$500)。賽員可以在起點接待處購買,也可在報名註冊時或領取「選手包」時購買。現從報名註冊起至領取「選手包」期間訂購可享優惠價每個港幣叁佰圓整(HK$300)。
3.所有額外寄存行李衹會直接運到終點,受理條件與上述行李包相同。

補給站和外間支援
1.賽會將安排一系列食品、飲用水和飲料在各補給站。水站則只會供應飲用水。比賽起點不會有任何 飲用水或飲料提供給賽員。賽員不許帶走補給站內的樽子或罐子。賽員應自備盛水器在補給站/水站 補給及不能帶走那裡的水樽、罐子。賽會在賽前提供一份完整的清單列明補給站可取用的物資,請參閱賽道資料。
2.賽員可自行組織親友進行外間支援。賽員的支援人員衹可在下列補給站裡「外間支援區」內進行:

COURSE A : A2, A4, A7, A10, A13, A14, A15, A16, A17
COURSE B : B5, B6, B7, B8, B9

3.賽事期間所有檢查點/補給站,比賽起點/終點均不設汽車泊位。請所有賽員及外間支援人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4.每次只許一名支援人員進行支援工作及不得使用特別設備。支援人員進入「外間支援區」時只可帶一袋體積不大多過三十升的支援物品進行支援。
5.未經賽事總監賽前同意認可,賽員不許安排私人專業支援(包括:指導員、醫療人員等等)。
6.補給站裡所有物資只供給賽員為首並不包括賽員的支援人員。支援人員可以自由地逗留在「外間支援區」。支援人員須不時遵從大會工作人員指示。
7.賽會不會對支援人員的安全去向負上任何責任。
8.賽員可使用自己攜行的金錢在沿賽道商號購買所需物資。

比賽期間緊急情況處理

賽會將組織賽事的山野捜救隊及救護工作,但是賽員仍須為自身安全負責。遇到緊急情況但無法到最近檢查點賽員可致電賽事中心(電話號碼印在號碼布上)或直接撥“ 999 ”要求救援。
1.賽會將安排教護員駐守在各補給站的救護站。
2.賽事的緊急情況處理是適用於任何一位賽員和大會工作人員。
3.若干段賽道的拯救工作較花時間,請諒解耐心等候。
4.賽事總監已授權所有教援隊員去決定制止任何傷病賽員繼續比賽。執行方式就是沒收賽員攜行電子 時計晶片。
5.賽員在比賽期間接受過任何外間教援,請儘快與賽事總監聯絡。
6.賽員須承擔所有外間教援而招致的費用開支。

嚴禁行為

賽員或/及其支援人員一經被發現有以下其中一項行為後,賽事總監會立刻取消該賽員的參賽資格式。
1.抄捷徑或近路。
2.不正確放置號碼布或甚至遺失號碼布。
3.沒有攜帶或甚至遺失電子計時晶片。
4.沒有在檢查點登記。
5.攜行的「指定裝備」不齊全。
6.破壞公物或及故意傷害動植物。
7.亂拋垃圾。
8.與非本賽事實員一起比賽。
9.在「外間支援區」以外地方接受外間支援。
10.不遵從大會工作人員指示。
11.在「不准超越」區域內超越別人。
12.截止時間後仍繼續比賽。
13.服食禁藥或違規藥物。
14.作弊及非法行為。(包括:其它手段使用交通工具,他人代跑、破壞或更改賽道路標等等)

退出比賽
1.若有賽員決定退賽,請立刻通知大會工作人員並把號碼布除下交回電子計時晶片。保留號碼布往終點取回寄存行李。退賽後是不許重新開始比賽的。
2.若有賽員需要退賽,請在盡量在補給站範圍內作出決定。退賽賽員可逗留在補給站休息直至安排好自己去向。補給站一般離公共交通可達處不遠。
3.若有賽員在賽道上因傷病而被迫退賽及不便往最近距離的補給站,請立刻通知大會工作人員或直接致電賽事中心,該賽員應跟從賽事中心指示。若位置偏僻,請諒解耐心等候。

取消比賽

在比賽期間,當遇上自科災害、颱風、山火、突發事故、大型意外、大型流行病爆發等等,主辦單位保留權利隨時去決定更改賽道、縮短賽道或甚至腰斬比賽等等。在此情況下,不會退回繳交費用和不會有任何預定發放消息的方式。若主辦單位在比賽前已作出上述決定,相關消息將在賽會網頁發佈。任何情況下腰斬比賽,主辦單位決不把比賽推遲。

成績爭議和投訴

任何爭議和投訴必須在相關賽員完成比賽後60分鐘之內通知賽事中心或賽事總監。提出爭議和投訴的賽員須呈交書面紀綠給賽事總監。賽事總監的裁決為最終裁決,不設上訴。

賽事總監保留權利隨時更改比賽規則、賽道及/或酌情修改其它安排。

§以上內容以網頁內之英文版本為準 §

獎項

賽員在終點截止時間前通過終點線將確認為比賽的「正式完成賽員」。每位「正式完成賽員」將獲頒完成紀念品乙份及電子版証書。賽會將頒發獎品給成績優異之「正式完成賽員」:

男女各分五组每分组冠军,每位獎品乙份

男子組頭十名每位獎品乙份

女子組頭五名每位獎品乙份

全埸男女子冠、亞、季軍每位獎座乙個

其它信息
2015 年首屆的兩場比賽已正式成為 Ultra-Trail du Mont-Blanc®(UTMB) 2016 年資格賽,「正式完成 賽員」可獲資格賽分數為:

賽道 A(174Km) ─ 4 分
賽道 B(92Km) ─ 3分
(前往官方網站)


開始報名 : 2014/11/06 13:00
截止報名 : 2015/01/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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